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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投靠境内直系亲属申请签证须知

发布时间:2015/9/15 文章来源:admin 阅览次数:6065次

年满60周岁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的外国人,应当持L签证入境,在签证停留有效期内停留,超过有效期的,应当申请L(旅游)签证。

  申请签证时,须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书(说明亲属关系和办证时限)。

  2、填写准确、完整、真实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

  3、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1张(贴于申请表)。

  4、有效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页、有效中国签证、最近一次入境章复印件。

  5、住宿申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住宿旅店的免交)。

  6、提供被投靠中国公民的在昆常住户籍证明或者在昆常住外国人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7、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8、经公证的投靠人境外无直系亲属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9、经公证的投靠人经济来源证明或者被投靠人经济担保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10、经公证的投靠人或者被投靠人的房屋租赁或者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

  1、须用蓝色或黑色的钢笔或碳素笔填写申请表。

  2、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经我国驻外使馆或者领馆认证, 非英语证明须经专业翻译机构或公司译成汉语。

  3、需复印的申请材料应用A4纸复印。

 

  重要提示:

  1、您的签证期满后如继续在昆停留,请于期满前办理新的签证。

  2、您外出时要随身携带护照以备警方查验,离开常住地到其他地方临时住宿时,请于24小时(农村72小时)内到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临时住宿登记(住宿旅店的由旅店代为申报)。

  3、您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和所填表格的信息应确保有效和真实,如提供虚假材料或申报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会影响到您居留和出入境证件的获得。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对申请材料和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和核实,申请人和有关单位及个人有义务积极配合和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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